|
联络馆员制度(试行)
为体现图书馆为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的服务宗旨,加强图书馆与各院系的密切联系和信息交流,提高图书馆馆藏文献资源建设质量和服务水平,配合学校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提高图书馆研究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学术性,图书馆从2001年11月起实行联络馆员制度。
联络馆员制度主要内容:
1、联络馆员制度是图书馆根据学科建设与自身发展要求提出的一项优质服务措施,图书馆选派有一定工作能力与信息素质的专业人员为各院系(学科)的联络馆员,并制定出相应的管理考核办法。联络馆员重点为某一院系(学科)提供各种信息服务,接受图书馆与该院系的双重监督与考核。
2、请各院系推荐一名热心图书馆事业,基本了解本院系教学科研工作进展与发展方向的教师作为本院系的联系人,负责日常的信息交流,配合联络馆员工作。
3.联络馆员与院系联系人应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信息交流。
联络馆员工作职责:
1、以院系为基本单位,独立联络一个院系。
2、负责向该院系教师、研究生、学生读者宣传图书馆馆藏资源建设,及时通报图书馆发展情况、帮助读者有效地利用图书馆。
3、掌握各类文献出版情况,关注该院系相关专业的书刊出版信息,每学期不定期地到院系搞调研,并将情况及时反馈给文献建设部,由文献建设部具体落实。
4、了解该院系学科建设与专业发展方向,以及院系文献资料重点建设的情况,及时征求院系对图书馆资源建设(图书、期刊、光盘、电子资源)与服务内容的意见和要求,解答读者各类问题的咨询。
5、定期进行联络工作总结,提交调研报告,及时反馈有关信息。
管理与考核办法
1、图书馆联络馆员制度,上网发布,自公布日起试行。
2、已确定的联络馆员,应服从图书馆决定,如有异议或要进行调整,需提出申请,同意后方可变动。
3、馆长随时与相关院系征询,并根据联络馆员提交的调研报告、项目小结、年度总结等进行综合考评,酌情给予奖惩。
图 书 馆
2001年11月
图书馆联络馆员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