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动态 | 关于取消图书逾期罚款的通知

时间:2024-10-29浏览:1136

为促进图书资源的高效利用,提升读者的阅读体验,更好地服务师生读者,由图书馆提出申请,并经学校财经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取消图书逾期罚款制度。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逾期罚款取消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图书馆将不再对逾期归还的图书收取滞纳金。

二、逾期图书处理办法

1、自2024年10月30日起,对于此后归还的逾期图书,将采取“逾期停借”管理办法。若有图书逾期未还,系统会自逾期之日起定期发送催还通知,同时图书馆将暂停逾期读者借阅权限(含借书、续借和预约委托)。

22024年10月30日之前产生的还未缴纳的逾期罚款,读者可凭个人苏大通卡或电子卡,至各校区图书馆借书处人工服务台办理免罚手续,并恢复借阅权限。

32024年10月30日之前已交纳的逾期罚款不作退款处理。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及时归还:为了保证您的借阅权益,敬请广大读者在借阅图书后,在约定的借阅期限内及时归还。

2、图书污损与遗失:本次调整仅涉及图书逾期罚款的免除,读者因“图书污损或遗失”需支付的相关赔偿费用不在此免除范围内。

 

希望更多的读者积极借阅图书,多读书,读好书,享受阅读的乐趣,让读书成为生活的一部分!

图书馆将继续致力于为读者提供更加优质的资源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