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安排,2025年度国有资产清查盘点暨盘活利用工作已经开始,请大家按照学校的通知精神和图书馆的工作方案,认真做好各项清查工作。
一、盘点基准日、范围
清查基准日:2024年9月30日。
清查范围为学校占有、使用、直接支配的国有资产,包括:①土地资产类;②房屋建筑类;③车辆设备类;④股权债权类;⑤无形资产类;⑥其他类资产;⑦问题类资产,主要包括流失、无效、遗漏、隐匿、罚没、涉案、账外、低效闲置等资产情况,以及权属不清、权证不齐、状况不明、存在争议等疑难复杂资产情况。
盘活利用范围为闲置、低效运转的房屋、土地、车辆、办公设备、家具用具、大型仪器设备、软件等资产,以及对外投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盘活利用方式有优化在用资产、统筹调剂使用、推进共享共用、公开处置或出租、清理往来账款等。
低效闲置资产标准:一是闲置超过1年的房屋、土地等;二是连续3个月以上未使用或上一年度使用频次低于10次(或有效运行机时低于100小时)的仪器、设备等资产(消防、人防、应急等备用保障资产除外);三是未经批准超过配置标准购买或占有的资产;四是账龄超过3年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五是同部门同单位建设的功能相似内容相同的荣誉室、教育室、展览厅、陈列厅等功能性资产;六是学校认定的其他需要处理的低效闲置资产。
二、盘点内容
(一)各部门、各位老师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的固定资产信息进行账物核对,确认资产状态,做到账实相符。
(二)固定资产条码标签是固定资产的唯一标识,须确保物物有码。各部门、各位老师根据盘点情况,查漏补缺,一物对一码,物码相符。
(三)固定资产的保管人应为学校在职教职工,请各部门、各位老师对现有资产保管人员进行梳理,如有已经办理离职人员、校内部门间调动和退休人员的资产交接手续,请和综合办公室联系。
(四)各部门、各位老师发现固定资产盘盈的,应查明原因,提供有效证据,填写固定资产盘盈表;发现固定资产盘亏的,应及时查明原因,明确责任人,撰写情况说明,提供证明材料(包括当事人或相关人员签字的说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报案材料等)。
三、盘点要求
(一)各部门、各位老师须高度重视本次固定资产盘点工作,根据本方案,切实落实好责任,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和时间组织实施盘点工作,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做到不重、不漏。
(二)各部门、各位老师应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把报废固定资产审核关,对已达到报废年限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应继续使用。
各部门、各位老师要如实反映本部门资产管理现状,不得有意瞒报和弄虚作假。图书馆将对各单位的盘点情况进行复查,对于复查中发现的资产损失,将由资产保管人按盘亏资产的原值赔偿,对于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盘点方法
固定资产盘点采用线上方式进行,网站入口为“苏州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服务平台”(http://zcpt.gzc.suda.edu.cn),教职工通过学校统一身份认证方式登录。保管人登录平台,进入“固定资产盘点系统”,在“盘点管理—清查盘点”栏目确认名下固定资产状态,点击“保存并提交”按钮完成盘点工作。
五、时间安排
1、保管人清查盘点名下资产(2025年1月3日至1月8日)
2、单位复核清查盘点情况(2025年1月9日至1月20日)
3、单位制定问题资产清单和盘活利用清单(2025年1月9日至1月20日)
六、上报材料
(一)综合办公室在盘点系统下载并打印固定资产盘点报表,签字、盖章后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涉及固定资产处置事项的,单位根据《苏州大学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报送固定资产处置申请材料(主要包括:处置申请表、拟报废资产的技术鉴定表、单位集体决策记录材料、固定资产处置事项的公示证明材料等)。
七、其他事项
固定资产盘点工作联系人:一般设备、家具类请联系综合办公室李正伟,电子设备类请联系信息咨询部徐海东。
图书馆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