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开展我馆2024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和对象
2024年底学校全体在职在岗教职工,含事业编制人员、人事代理制人员、劳务派遣制人员。
二、考核内容和档次
考核包括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
(一)师德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年度考核同步进行(具体考核标准详见附件1)。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
(二)年度考核以履行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以工作绩效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重要内容,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全面考核(具体考核评价条件详见附件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派遣制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
三、考核基本程序
(一)图书馆按照相关规定成立师德建设小组和年度考核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工作小组),布置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并组织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学习考核相关文件和政策规定。
考核工作小组由钱万里、丁瑶、储开稳、张云坤、王飞、王美琴、孟良荣、孙红娣、康芳芳、何文、秦丽雅组成。钱万里任组长,丁瑶、储开稳、张云坤任副组长。
(二)教职工本人对全年师德师风表现以及德、能、勤、绩、廉主要情况进行总结、述职,并登录“苏州大学人力资源信息系统”(http://hris.suda.edu.cn)填写考核登记表(使用手册详见附件3)。
(三)考核工作小组按规定组织本单位教职工测评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听取单位群众意见或服务对象意见。
(四)考核工作小组在听取各部门考核结果的基础上,对照考核标准和岗位职责,结合平时表现和工作实绩,征求党支部书记(非党员教职工由其所在单位党支部书记)意见后,确定教职工的考核档次建议。
(五)在全馆范围内进行考核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教职工如有异议,可向考核小组提请复核。
四、时间安排
(一)2025年1月10日前,各位老师完成系统填报,各部门组织考核并上报考核结果。
(二)2025年1月14日前,考核工作小组在各部门考核结果的基础上,对照考核标准和岗位职责,结合平时表现和工作实绩,确定教职工的考核档次建议,提交党委会审定,并对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三)2025年1月17日前,完成线上填报、公示及汇总工作,线上提交至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处。
五、有关事项
(一)年度考核优秀指标数
根据学校通知精神,各部门可申报优秀名额如下:
序号 | 部门 | 可申报优秀名额/人 |
1 | 馆领导、综合办公室 | 3 |
2 | 资源建设部 | 3 |
3 | 信息服务部(查新站) | 5 |
4 | 读者服务部 | 11 |
5 | 古籍特藏中心 | 2 |
6 | 派遣制 | 4 |
(二)重点关注及谈心谈话
各部门应对未完成岗位职责、群众意见和服务对象满意度较差的教职工予以重点关注。其中基本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或工作量,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者在工作中有一定的失误,或者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的,应定为基本合格档次;不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或工作量,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应定为不合格档次。
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档次的,对其谈心谈话,帮助其改进成长。
(三)考核中的特殊情形处理
1.全年总工作时间不满半年的新进校人员参加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其中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档次。
2.病假、事假(含因私出国<境>)、非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累计超过半年的工作人员,参加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不确定档次。凡全年病、事假(含因私出国<境>)超过一个月的工作人员不得定为优秀档次。
因工伤按规定休假超过半年的工作人员,参加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档次。
女职工按规定休产假超过半年的,参加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确定档次。
3.受处理等人员的年度考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被认定为师德失范人员的师德考核档次确定,按照《苏州大学师德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苏大委教师〔2021〕4号)执行。
(2)受党纪政务处分或者组织处理、诫勉的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受到处分的:受到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档次;受记过处分的当年,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当年及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
(4)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受到处分的:受到警告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档次;受到记过处分的当年,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当年及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
(5)同时受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按照对其年度考核结果影响较重的处理、处分确定年度考核结果。
4.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师德考核、年度考核的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综合办公室联系。
特此通知。
附件1.师德考核评价标准.docx
附件2.年度考核内容及评价条件.docx
附件3.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师德考核、年度考核功能使用手册(个人填报环节).docx
苏州大学图书馆
2025年1月8日